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6〕113号),和我区实际情况,延庆区慈善协会对《延庆区慈善协会大病应急和突发事件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重新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有:
1、第三条 救助范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救助范围进行了扩大和进一步明确。
2、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中的第三款 审批,对发放救助款的时限进行了修改。
3、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6〕113号),对本办法中的大病救助标准测算公式中的年应留生活费项进行了修改。
修订后的《延庆区慈善协会大病应急和突发事件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修订)》请见本网站政策法规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