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病救助实施介绍

作者:丁杰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1日 点击数:

延庆县慈善协会、捐赠中心

2014年大病救助实施情况介绍

 

为切实发挥慈善协会在延庆县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减轻城乡困难群众罹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我慈善协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针对重大疾病、特殊病种、罕见病患者的大病救助项目。现将延庆慈善协会、捐赠中心2014年大病救助项目基本实施情况介绍如下:

1、扩大救助范围:综合延庆县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将慈善大病救助门槛由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降为自费部分超过4万元,扩大了救助范围。

2、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串联:申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大病临时救助后,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超过4万元的困难家庭,其申报材料将继续转送慈善协会,给予二次救助。申请人只要提交一张申请表、准备一份材料、进行一次报送,就能享受到最大化救助。实现慈善协会与县民政局低保中心申报材料共享、通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办事程序,实现了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链接。

3、主动核查施救:慈善协会与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主动摸排我县范围内罹患重大疾病人员信息,并按照乡镇(街道)分类建立延庆县大病人员数据库。将数据库中人员名单反馈到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对所管辖范围内身患大病的每个人员家庭进行拉网式摸排、筛选,逐户核查,做到对大病人员全部入户初核。

4100%入户复核:经过初步遴选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指导填写救助申请材料,在召开所在村(居)委会的民主评议会上通过,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救助审批表报送至慈善协会。慈善协会接到救助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核,第一时间组织入户,做到对救助申请人100%入户复核,对其患病及治疗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收入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实。

5、局务会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病申请审批改以往由主管局长和秘书长签字的传统方式变为提交局务会(代行慈善协会秘书长办公会)。慈善协会将核实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家庭材料上报局务会进行审批,局务会上由主管领导对每个需要救助的家庭逐一介绍情况,领导班子研究讨论,综合考虑集体决策是否给予救助,并按照《延庆县慈善协会大病应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确定救助金额。

6、缩短救助金发放时间:局务会通过后,及时落实资金,第一时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真切体会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同时在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慈善协会还主动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财政局人员、爱心企业人士、民政局其他科室人员等共同入户,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建立回访制度:对救助过的困难家庭也建立数据库,并建立回访制度,对他们进行跟踪回访,了解他们在救助过后的家庭基本情况。对于救助后依然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慈善协会将采取申报市级大病救助、启用爱心基金等方式对困难家庭采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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