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拒绝绝望”大病应急和突发事件救助项目 |
服务对象: | 本区大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即:因罹患重大疾病、罕见病等,申请年度内经各种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仍然较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本区内因个人或家庭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经政府部门救助后,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城乡特困人员 |
办理依据: | 《延庆区慈善协会大病应急和突发事件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
所需材料: | 1.申请书。 2.《北京市延庆区慈善救助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家庭成员及已分户子女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最近1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医疗费单据原件。 6.申请人及已分户子女家庭成员收入及相关材料,包括: (1)有固定工作的需提供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单;无固定工作的如实填报收入并进行公示或由用工单位出具收入凭证。 (2)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退休金存折复印件,领取养老金人员需提供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 (3)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复印件。 (4)领取低保金、低收入生活补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需提供存折复印件。 (5)在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生卡复印件。 (6)申请人为外地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解除婚姻关系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7.监狱服刑的需提供判决书复印件。 8.有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责任认定书及赔付凭证。 9.申请人的北京农商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 |
收费标准: | 全程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区慈善协会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批,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庭,在30天内发放救助款。 |
办理机构: | 延庆区各街道、乡镇(受理申请人上报的相关材料并初审); 延庆区慈善协会(受理街道、乡镇审核后上报的申请材料并复审)。 |
办公地址: | 延庆区妫水南街8号 |
乘车路线: | 乘坐919快、Y41、Y09到南菜园社区服务中心站下车 |
联系电话: | 69101124 81196551 |
备 注: | 监督电话:69141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