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区慈善协会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创新设立“爱心暖阳助困保”项目,通过“慈善+保险”预防式救助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医疗风险抵御能力,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具有延庆户籍的以下四类人员: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乡低收入人员。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见义勇为人员。
二、项目内容
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低收入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见义勇为人员四类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约3000人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保险,在参保人享受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保障应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外费用及特药费用,缓解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北京普惠健康保”低保费、高保额、广覆盖、可持续的杠杆作用,放大慈善帮扶效能,切实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缴费标准及保障内容
1.保险保费:195元/人。
2.保险期限:1年。投保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保障额度:最高300万元/年。
4.保障内容:
(1)超过当年北京市基本医疗大病起付线(30404元)医保内责任(自付一+自付二),健康人群按照8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40%比例赔付,每年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2)医保外自费责任免赔额,健康人群为1.5万元,特定既往症人群免赔额2万元;健康人群按照7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35%比例赔付,每年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3)特药责任健康人群和既往症人群免赔额为0元,40种国内特药、60种海外特药,健康人群均按6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30%比例赔付。国内特药、海外特药每年最高赔付额分别为50万元。
四、资金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捐款。
五、责任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做好参保事项对接,提供参保人员数据信息。
2.区慈善协会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捐赠款的接收、捐赠发票开具、捐赠信息公开等工作。通过区政协、区工商联、区住建委等平台向企业发出捐款倡议书,做好项目捐款动员宣传,引导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捐款,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确保我区3000余名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参保。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负责保险业务咨询、参保人信息录入、后期医疗费用理赔等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享受高质量保险服务。
六、捐赠途径和方式
1.银行汇款或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慈善协会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延庆支行
银行账号:1401000103000012773
注意事项:汇款或转账时,请在汇款单或转账单附言栏注明:“爱心暖阳助困保”项目捐款。汇款或转账成功后,将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作为开具捐赠发票依据,并及时拨打电话69101124告知延庆区慈善协会。
2.现场捐款。
捐款地址:延庆区民政局103室(东外大街59号)
捐款服务电话:张兴国,69101124、81196551
接收捐款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区慈善协会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创新设立“爱心暖阳助困保”项目,通过“慈善+保险”预防式救助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医疗风险抵御能力,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具有延庆户籍的以下四类人员: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乡低收入人员。
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见义勇为人员。
二、项目内容
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低收入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见义勇为人员四类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约3000人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保险,在参保人享受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保障应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外费用及特药费用,缓解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北京普惠健康保”低保费、高保额、广覆盖、可持续的杠杆作用,放大慈善帮扶效能,切实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缴费标准及保障内容
1.保险保费:195元/人。
2.保险期限:1年。投保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障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保障额度:最高300万元/年。
4.保障内容:
(1)超过当年北京市基本医疗大病起付线(30404元)医保内责任(自付一+自付二),健康人群按照8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40%比例赔付,每年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2)医保外自费责任免赔额,健康人群为1.5万元,特定既往症人群免赔额2万元;健康人群按照7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35%比例赔付,每年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3)特药责任健康人群和既往症人群免赔额为0元,40种国内特药、60种海外特药,健康人群均按60%比例赔付;特定既往症人群按照30%比例赔付。国内特药、海外特药每年最高赔付额分别为50万元。
四、资金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捐款。
五、责任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做好参保事项对接,提供参保人员数据信息。
2.区慈善协会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捐赠款的接收、捐赠发票开具、捐赠信息公开等工作。通过区政协、区工商联、区住建委等平台向企业发出捐款倡议书,做好项目捐款动员宣传,引导爱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捐款,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确保我区3000余名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定人员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参保。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负责保险业务咨询、参保人信息录入、后期医疗费用理赔等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享受高质量保险服务。
六、捐赠途径和方式
1.银行汇款或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市延庆区慈善协会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延庆支行
银行账号:1401000103000012773
注意事项:汇款或转账时,请在汇款单或转账单附言栏注明:“爱心暖阳助困保”项目捐款。汇款或转账成功后,将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作为开具捐赠发票依据,并及时拨打电话69101124告知延庆区慈善协会。
2.现场捐款。
捐款地址:延庆区民政局103室(东外大街59号)
捐款服务电话:张兴国,69101124、81196551
接收捐款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