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全面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延庆区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慈善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
(三)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
(四)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
(五)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
(六)其他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违反《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69141405
邮箱:yanqingcsxh@126.com
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2日